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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鑫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化学品及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9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鑫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三门经济开发区医化园区洋市涂区块,本次项目计划投资974241万元,新征土地共1500亩(其中一期占地1200亩),新建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260万吨化学品及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所在地周边9km范围内涉及的居民区、文化区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使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纳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废气经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后再经厂区总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废吸(脱)附剂、废溶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油泥、废水站污泥、废包装材料等,通过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等,通过采取隔声、绿化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使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本次项目新建厂区,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减少露天堆放抑制扬尘,严禁在夜里作业及作好相关降噪措施,文明施工,收集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则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营运期:工艺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纳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工艺废气经预处理后接入末端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站、固废堆场等废气接入末端设施处理后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减轻噪声影响;固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工作,做好跟踪监测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本项目基本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它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到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鑫科化工有限公司或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鑫科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豆经理  电话:0574-55839140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三门湾大道29号    邮编:317113
2、环评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经理  电话:0576-89811037  传真:0576-89811031
邮箱:272688070@qq.com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万达广场4号楼23层  邮编:318000
3、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联系人:周科  电话:0576-83326206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
4、环评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项科 电话:0576-88819793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3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信息发布单位:浙江鑫科化工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日:2025年5月19日


                                                                     浙江鑫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化学品及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pdf